我很喜歡逛街
那些美麗的小玩意兒
散發誘人的光采
每每迷惑我的眼
以前聽過一些人的說法是衣服鞋子可以穿路邊攤
但是包包一定要用好一點的
各家時尚雜誌上也教說
想穿出名媛感的穿著 預算有限的時候
就是拿錢去買名牌包
當作投資
然後衣服鞋子買便宜的就好
反正女人的衣櫃永遠少一件
說實話
我一直都覺得這是很愚蠢的事
首先 有多少錢就做多少事
那些不過都是一些普通的東西罷了
頂多好一點的是工藝品(但是拿掉那個品牌後,我懷疑是否看的出來它的價值呢?)
然而你買的真的是在乎那個包的提起來手感或是百搭的造型或是品牌的精神跟故事.....
關於商業化的品牌故事跟精神
以前我會信
著迷文案上那些美妙多情的文字
但是現在 我倒覺得是虛情假意
真的有價值的東西 它會自己發光
然後等到識貨的人發掘它
不需要靠著那些商業操作
看過太多人
總是想用最低折扣去買一個名牌包的心態(衣服等同理可證)
我總是不明白為什麼
喜歡它的品牌精神跟故事的人
真的喜歡那個商品的人也真的買得起
為何要在乎那些折扣呢?
購物本身是個愉悅的體驗
店員的專業服務及商家所營造的舒服購物環境都是需要付費的
另外 還有買了用了幾次就上網拍變賣的人
介紹文案總是說這東西多好多美 自己多喜歡 然後卻要賣掉
每次看到我都替那件物品覺得傷心
不用的東西給有需要的人是環保沒錯
但是這是真的環保嗎?
為什麼不一開始就買自己真的很喜歡也很適合
可以一直穿到老舊的呢?
波蘭電影配樂大師普瑞斯納說:「不久之前,我們都還是就著油燈讀書。如今,我們的眼前卻充斥著電視、電腦螢幕和手機,人們都忘記了靈魂這回事,因為他們沒有時間、也沒有地方來關照靈魂。」